申办主体:个人,企业
承诺时限:20个工作日
法定时限:20个工作日
调入申请条件:
1.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;
2.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;
3.档案从调转之日起在90天有效期内;
调出申请条件:
1.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;
2.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;
3.调入省份财政部门已建立财政内网管理平台并进行信息采集;
会计从业人员证书信息化调入申请材料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》(如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单位公章)
2.一寸彩照1张
3.调出地财政部门的调转表两份(表上需有当地财政部门调转经办人姓名,电话、调转日期并加盖公章)(表格见附件)
4.身份证、最高学历证书、职称证、会计证原件和A4纸规格复印件各一份
5.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
6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委托他人办理的,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、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会计从业人员证书信息化调出申请材料
1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委托他人办理的,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授权委托书、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》(表格见附件)
3.A4纸规格打印的工作单位证明或户籍证明(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所属管辖区的财政部门名称)
4.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规格复印件一份
5.提供年度继续教育辅助信息(A4纸打印出截图)
办理依据
依据名称 → 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2012年财政部令第73号)第二十一条
依据说明 → “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,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”。
办理地点:海南省国兴大道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6号窗口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08:00-12:00,周一至周四下午14:30-17:30
咨询电话:65203006 |